中海石油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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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口市龙港街道环海中路248号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7259.7㎡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建设单位的指示开展相应工作,每阶段工期要求如下:(1)安全设施设计评价,在收到建设单位指示后,15天内完成初版报告的编制工作,具备召开评审会的条件,5天内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报告工作。总工期20天。(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阶段,在收到建设单位指示后,15天内完成初版报告的编制工作,具备召开评审会的条件,5天内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报告工作。总工期20天。(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收到建设单位指示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的编制工作,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图审合格证明并具备编制工程预算的条件,具备施工招标的条件。(4)施工阶段,在项目开工后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均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相应工作。(5)数字化交付工作,在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10天内,移交相应阶段的数字化成果。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地点位于龙口基地二期扩建用地北侧,总占地面积约37259.7平方米,其中在本项目用地上分别建设库房、变电所、消防泵房、件杂货堆场和配套新建道路;上述五项需进行施工图设计。
2.6 设计工作包括:在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设计服务支持、数字化交付等内容;设计人自行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对接,达到各阶段验收要求,获得政府验收文件。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如方案变更或施工变更等所产生的其他设计费用均不再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任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以上人员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一致。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 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是指2020年度-2022年度)。
3.4 业绩要求:
(1)自2021年1月
(含,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单项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20万元)已完成的独立设计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业绩,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业绩合同 和2)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竣工验收材料应包括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
。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工订单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发票(证明文件需体现金额不低于220万元)。同一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视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设计管理人员的配置名单,并提交《人员配置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执行时,人员的实际配置与投标名单符合且不能随意更换;如有确实需要更换的,应在更换前获得招标人同意,且总更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30%。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3.7 信誉要求:(1)无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起至投标截止
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并进行网页截图,同时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8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2月0
17:00至20
02月2
17:00(北京
),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口市龙港街道环海中路248号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7259.7㎡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建设单位的指示开展相应工作,每阶段工期要求如下:(1)安全设施设计评价,在收到建设单位指示后,15天内完成初版报告的编制工作,具备召开评审会的条件,5天内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报告工作。总工期20天。(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阶段,在收到建设单位指示后,15天内完成初版报告的编制工作,具备召开评审会的条件,5天内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报告工作。总工期20天。(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收到建设单位指示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的编制工作,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图审合格证明并具备编制工程预算的条件,具备施工招标的条件。(4)施工阶段,在项目开工后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均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相应工作。(5)数字化交付工作,在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10天内,移交相应阶段的数字化成果。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海石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龙口基地三期项目(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地点位于龙口基地二期扩建用地北侧,总占地面积约37259.7平方米,其中在本项目用地上分别建设库房、变电所、消防泵房、件杂货堆场和配套新建道路;上述五项需进行施工图设计。
2.6 设计工作包括:在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项目设计服务支持、数字化交付等内容;设计人自行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对接,达到各阶段验收要求,获得政府验收文件。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如方案变更或施工变更等所产生的其他设计费用均不再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任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以上人员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一致。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 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是指2020年度-2022年度)。
3.4 业绩要求:
(1)自2021年1月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业绩合同 和2)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竣工验收材料应包括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工订单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发票(证明文件需体现金额不低于220万元)。同一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视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设计管理人员的配置名单,并提交《人员配置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执行时,人员的实际配置与投标名单符合且不能随意更换;如有确实需要更换的,应在更换前获得招标人同意,且总更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30%。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3.7 信誉要求:(1)无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
3.8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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