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三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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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直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三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惠民路2号
建设规模: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 3169.64 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 2731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三食堂维修改造施工图设计、食堂平面布局调整、土建结构及装饰工程(含拆除工程、结构工程、结构加固、建筑改造、外立面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市政及配套工程、以及本项目所有工程保险、垃圾服务。(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初设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工程保险、垃圾服务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手续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移交、文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优化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直至完成竣工、消防等各项验收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1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9
合同估算价:1534.1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3.1.2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3 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 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1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②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施工项目” 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1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③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 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1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 。注:1、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上 ①或③条要求,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上①或②条要求,独立投标的需满足以上①或②+③条要求。2、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
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业绩提供中通知书(如有)、合同等证明材料;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通知书(如有)、合同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3.1.4 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若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之一,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④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团队:团队配置合理,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各专业人数不少于 1 人; 2)施工团队:团队配置合理,至少包括施工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资料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其中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⑤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项目经理除外)。 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3.1.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 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
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1.6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分别不得超过 1 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
02月0
至20
02月1
24:00时止(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
03月0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 省直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三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惠民路2号
建设规模: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 3169.64 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 2731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三食堂维修改造施工图设计、食堂平面布局调整、土建结构及装饰工程(含拆除工程、结构工程、结构加固、建筑改造、外立面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市政及配套工程、以及本项目所有工程保险、垃圾服务。(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初设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工程保险、垃圾服务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手续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移交、文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优化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及施工图审查送审工作,直至完成竣工、消防等各项验收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1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9
合同估算价:1534.1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3.1.2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3 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 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1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②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施工项目” 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1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③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 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15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 。注:1、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上 ①或③条要求,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上①或②条要求,独立投标的需满足以上①或②+③条要求。2、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分别不得超过 1 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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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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