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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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92-MUZS-G2024-0002
1.2项目名称:20
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评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1.3预算金额:人民币539.4万元,项目标段清单详见下表:
说明:供应商按照采购项目标段清单中单价指导价统一进行投标费率报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费率报价超过10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例如:供应商所报费率为90%,即代表其中标后按照采购项目标段清单中单价指导价*90%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1.4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北新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确保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本项目总体任务5300余批次,包括生产、流通(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市售食用农产品)、餐饮、网抽等全环节检测,其中食用农产品不低于1430批次,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6家供应商,承担一年内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任务,依法出具检验报告,上报数据至新国抽系统,汇总样品抽检监测结果信息,提交抽检监测工作分析总结报告。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1.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
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项食品检验项目,所需资质覆盖率≥90%。(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
03月0
,每天
09:00至11:3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1.1项目编号:JSZC-320192-MUZS-G2024-0002
1.2项目名称:2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评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1.3预算金额:人民币539.4万元,项目标段清单详见下表:
标段号 |
抽检类型 |
暂估数量 (批次) |
单价指导价(元) |
标段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
845 |
1300 |
109.85 |
单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总价超过该标段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
2 |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
585 |
1300 |
104.65 |
|
生产主体监督抽检 |
260 |
1100 |
|||
3 |
经营主体监督抽检 |
950 |
900 |
85.50 |
|
4 |
经营主体监督抽检 |
910 |
900 |
81.90 |
|
5 |
经营主体监督抽检 |
893 |
900 |
80.37 |
|
6 |
经营主体监督抽检 |
857 |
900 |
77.13 |
|
合计 |
5300 |
/ |
539.4 |
1.4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北新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确保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本项目总体任务5300余批次,包括生产、流通(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市售食用农产品)、餐饮、网抽等全环节检测,其中食用农产品不低于1430批次,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6家供应商,承担一年内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任务,依法出具检验报告,上报数据至新国抽系统,汇总样品抽检监测结果信息,提交抽检监测工作分析总结报告。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1.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项食品检验项目,所需资质覆盖率≥90%。(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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