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变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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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变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卷烟厂灵秀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对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组织施工,对复烤一车间变配电室开闭所至新建选叶工房、联合工房新建配电室10kV高压电缆的采购、敷设和试验及外围电力设施的采购安装等。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约为1587.00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出资比例:100%;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范围:对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变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组织施工,对复烤一车间变配电室开闭所至新建选叶工房、联合工房新建配电室10kV高压电缆的采购、敷设和试验及外围电力设施进行设备供货并组织安装调试,完成本项目变配电设备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工期: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变配电设备供货(投标人自行保管,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设备灭失及毁损等相关风险亦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安装调试期:
①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联合工房)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联合工房全部实施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②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选叶工房)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选叶工房全部实施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注:①投标人可在上述工期要求的范围内自行投报本项目工期,并保证在投标工期范围内完成对应工作内容。
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确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导致中标人无法施工的
不计入工期。
③因项目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
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开工通知,各阶段工作开工
以招标人最终发出开工通知记载
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④上述工期不包含试运行期。
⑤本项目提前工期不奖。
⑥工期以开工令为准,在安装调试期间不具备施工条件的,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不计入总工期。
2.9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整交付招标人之日起计算。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正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并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审计报告须符合财会〔2023〕15号《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一: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再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
②若制造商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品牌及型号的唯一授权书。
(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1名,上述3名人员须由投标单位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并提供开标
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
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须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手写签名),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
2月
至20
2月2
17:00前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逾期获取的,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变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卷烟厂灵秀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对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组织施工,对复烤一车间变配电室开闭所至新建选叶工房、联合工房新建配电室10kV高压电缆的采购、敷设和试验及外围电力设施的采购安装等。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约为1587.00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出资比例:100%;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范围:对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变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组织施工,对复烤一车间变配电室开闭所至新建选叶工房、联合工房新建配电室10kV高压电缆的采购、敷设和试验及外围电力设施进行设备供货并组织安装调试,完成本项目变配电设备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工期: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变配电设备供货(投标人自行保管,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设备灭失及毁损等相关风险亦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安装调试期:
①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联合工房)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联合工房全部实施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②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选叶工房)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选叶工房全部实施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注:①投标人可在上述工期要求的范围内自行投报本项目工期,并保证在投标工期范围内完成对应工作内容。
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确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导致中标人无法施工的
③因项目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
④上述工期不包含试运行期。
⑤本项目提前工期不奖。
⑥工期以开工令为准,在安装调试期间不具备施工条件的,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不计入总工期。
2.9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整交付招标人之日起计算。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正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并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审计报告须符合财会〔2023〕15号《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一: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再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
②若制造商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品牌及型号的唯一授权书。
(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1名,上述3名人员须由投标单位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并提供开标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须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手写签名),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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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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