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级道路续建工程一长安路改造(三环南路至欣欣路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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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级道路续建工程一长安路改造(三环南路至欣欣路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市级道路续建工程一长安路改造(三环南路至欣欣路段)绿化工程已由徐州市人民政府以徐政发〔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市级道路续建工程一长安路改造(三环南路至欣欣路段)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
2.1.2建设规模:2023年市级道路续建工程一长安路改造(三环南路至欣欣路段)绿化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 538.74万元。
2.1.4工期要求:9
历天。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三环南路至欣欣路,长约1400米,宽40米。双向六车道,含道路、排水、姚庄大沟箱涵、绿化、交通、杆线拆除、高压线落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类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类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21年2月
(含)以来(以竣工验收
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9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荒山造林、河道防护林除外),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
2月
至20
2月2
09时30分;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20
2月2
09 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市级道路续建工程一长安路改造(三环南路至欣欣路段)绿化工程已由徐州市人民政府以徐政发〔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市级道路续建工程一长安路改造(三环南路至欣欣路段)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
2.1.2建设规模:2023年市级道路续建工程一长安路改造(三环南路至欣欣路段)绿化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 538.74万元。
2.1.4工期要求:9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三环南路至欣欣路,长约1400米,宽40米。双向六车道,含道路、排水、姚庄大沟箱涵、绿化、交通、杆线拆除、高压线落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类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类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21年2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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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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