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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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三幢宿舍楼改造工程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港开委投〔2023〕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幢宿舍楼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亚包大道东、滨江西路南、新沟河西、福星路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839.95m2,其中改造建筑面积10492.38m2,新建(连廊)建筑面积1347.57m2。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40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27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
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19年2月8日至 2024年2月8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其它真实有效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
以竣工验收
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为准;
√ 自2022 年2月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 年2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 年11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5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4年2月8日9时00分至 2024年2月21日23时59分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学生宿舍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港开委投〔2023〕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幢宿舍楼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亚包大道东、滨江西路南、新沟河西、福星路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839.95m2,其中改造建筑面积10492.38m2,新建(连廊)建筑面积1347.57m2。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40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27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19年2月8日至 2024年2月8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其它真实有效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
√ 自2022 年2月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 年2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 年11月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5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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