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QJP-MY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QJP-MY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发改复〔2023〕7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清交发〔20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路线起于现状明远路与205国道交叉口,由东往西,终于现状跨长深高速大桥东端,路线全长1.218km。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路基全宽38.5m。横断面布置如下:2m人行道+3.7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0.25m路缘带+3×3.5m行车道+1.5m隔离栅+3×3.5m行车道+0.25m路缘带+2m侧分带+3.7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
机动车道、交叉口范围及行车道拓宽部分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SMA-13上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SUP-25下面层+沥青封层(不计厚度)+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低剂量厂拌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人非共板路面结构为5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1cm厚橡胶应力吸收层+20cmC30水泥砼(弯拉强度不小于4.0Mpa)+20cm泥灰结碎石;中修路段(205国道东侧明远路及K1+088.052-K1+218.039路段)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SMA-13+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SUP-25+沥青封层+病害处治过的老路基层;K1+088-K1+218两侧拓宽部分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SMA-13上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SUP-25下面层+沥青封层(不计厚度)+36cmC30水泥砼基层+20cm低剂量厂拌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QJP-MYL-SG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4600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3日历天(暂定20
5月
开工,20
10月3
完工;实际开工
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不含养护类,单项合同施工内容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
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
”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养护类,单项合同施工内容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
”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养护类,单项合同施工内容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与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20
2月
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
20
3月
14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发改复〔2023〕7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清交发〔20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明远路(205国道~跨长深高速大桥段)改造工程,路线起于现状明远路与205国道交叉口,由东往西,终于现状跨长深高速大桥东端,路线全长1.218km。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路基全宽38.5m。横断面布置如下:2m人行道+3.7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0.25m路缘带+3×3.5m行车道+1.5m隔离栅+3×3.5m行车道+0.25m路缘带+2m侧分带+3.7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
机动车道、交叉口范围及行车道拓宽部分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SMA-13上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SUP-25下面层+沥青封层(不计厚度)+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低剂量厂拌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人非共板路面结构为5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1cm厚橡胶应力吸收层+20cmC30水泥砼(弯拉强度不小于4.0Mpa)+20cm泥灰结碎石;中修路段(205国道东侧明远路及K1+088.052-K1+218.039路段)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SMA-13+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SUP-25+沥青封层+病害处治过的老路基层;K1+088-K1+218两侧拓宽部分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SMA-13上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SUP-25下面层+沥青封层(不计厚度)+36cmC30水泥砼基层+20cm低剂量厂拌再生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QJP-MYL-SG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等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4600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3日历天(暂定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9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与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盾构中心石家庄地铁项目2025年6月盾构机维保及主轴承更换等集中招标公告 2025-06-03
- 中铁七局集团盐城凤依府项目大型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3
- 中铁三局汕尾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物资(砖及砌块和防水材料)采购谈判公告 2025-06-03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公司集中采购(干拌特种砂浆)资格预审公告 2025-06-03
-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赤峰光伏、南京G18地块项目光伏材料设备、机械车位等材料设备招采公告 2025-06-03
- 中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西安农投15万吨综合性粮食仓储基地(蓝田)项目+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3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南路、大庆北路、人民路、新建路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3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龙昌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道路材料招标公告 2025-06-03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化施工分公司-金华铁路婺城梁场-T梁架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3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JZTJ-2标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石渣招标公告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