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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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已按军队有关规定批准,采购人为上海某部,采购预算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特征: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2交付地点:上海市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按实结算
4交付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
12月3
5采购范围:我部共两个食堂,一个用于保障本部人员就餐(1号食堂),一个用于有任务时为相关人员提供就餐服务(2号食堂)。本项目拟遴选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为2个食堂分别提供菜品、肉类、米面油、调味品等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其中1号食堂需每日提供服务,2号食堂根据任务需要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
:20
02月0
至02月2
,每日
09:00至11:30,
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开始
:20
03月1
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
:20
03月1
09时30分。
本项目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已按军队有关规定批准,采购人为上海某部,采购预算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特征: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2交付地点:上海市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按实结算
4交付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
5采购范围:我部共两个食堂,一个用于保障本部人员就餐(1号食堂),一个用于有任务时为相关人员提供就餐服务(2号食堂)。本项目拟遴选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为2个食堂分别提供菜品、肉类、米面油、调味品等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其中1号食堂需每日提供服务,2号食堂根据任务需要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开始
(二)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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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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