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2024-2025年库尔勒分中心和装备服务中心餐饮服务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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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拟对2024-2025年库尔勒分中心生活服务管理站和装备服务中心食堂业务进行外包。其中生活服务管理站塔里木石油物探宾馆(接待公寓)餐厅458.54平方米,共有餐厅6个;装备服务中心食堂建筑面积为433.6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1、生活服务管理站餐饮服务:塔里木石油物探宾馆(接待公寓)餐厅458.54平方米,共有餐厅6个,主要为客房宾客提供三餐服务以及探区职工家属提供订餐服务,每天供餐
和供餐次数按照顾客需求而定,菜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求较高,平均每天用餐人数50人次,最多时可达150人次。用餐方式根据人数和顾客要求而定。
2、装备服务中心员工食堂服务:装备服务中心食堂建筑面积为433.6平方米,功能为装备服务中心的员工食堂,每天须保证准时提供早、午、晚餐的供餐服务,日均约100人次就餐,就餐方式为自助餐;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结算方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每月依照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和考核(服务要求中考核表)结果为依据,中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管理需要的结算资料,次月支付服务业务外包费。
(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中标人的工资、奖金、保险、管理费、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不含材料费),并在报价时填写分项报价表。
(5)最高限价:111.25万元(不含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
3.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失信分值应低于8分(不含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投标人不得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一经发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02月0
至20
02月2
17时0分前(北京
),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拟对2024-2025年库尔勒分中心生活服务管理站和装备服务中心食堂业务进行外包。其中生活服务管理站塔里木石油物探宾馆(接待公寓)餐厅458.54平方米,共有餐厅6个;装备服务中心食堂建筑面积为433.6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1、生活服务管理站餐饮服务:塔里木石油物探宾馆(接待公寓)餐厅458.54平方米,共有餐厅6个,主要为客房宾客提供三餐服务以及探区职工家属提供订餐服务,每天供餐
2、装备服务中心员工食堂服务:装备服务中心食堂建筑面积为433.6平方米,功能为装备服务中心的员工食堂,每天须保证准时提供早、午、晚餐的供餐服务,日均约100人次就餐,就餐方式为自助餐;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结算方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每月依照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和考核(服务要求中考核表)结果为依据,中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管理需要的结算资料,次月支付服务业务外包费。
(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中标人的工资、奖金、保险、管理费、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不含材料费),并在报价时填写分项报价表。
(5)最高限价:111.25万元(不含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
3.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失信分值应低于8分(不含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投标人不得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一经发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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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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