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赤港防洪体系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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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赤港防洪体系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东赤港流域,工程建设范围涉及东山县康美镇、樟塘镇、西埔镇。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28610.01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东赤港流域治理,共治理河道总长度约22.3km,其中东赤港干流治理长度约4.8km,东赤港支流治理总长度约17.5km;改造水闸4 座;配套新建及改造附属建筑物5处及智能化预警监测平台。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保证项目完整的补充测量等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核准批复的内容为准。
⑴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勘察、工程测量(成果应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⑵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配合工作等配合工作等。
⑶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⑷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5项目期限: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⑴总工期(含勘察、设计及施工):1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0个月。
2.6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验收及资料档案备案归档。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的水利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执行。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本招标项目实施的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要求为: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一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方委派)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一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方委派)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4投标人其它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
3.4.财务状况要求:/。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6.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水利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牵头人。投标人的信用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信用分的50%和联合体设计方的50%之和计列。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2月07 日至 20
03月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20
03月0
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1项目名称:东赤港防洪体系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东赤港流域,工程建设范围涉及东山县康美镇、樟塘镇、西埔镇。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28610.01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东赤港流域治理,共治理河道总长度约22.3km,其中东赤港干流治理长度约4.8km,东赤港支流治理总长度约17.5km;改造水闸4 座;配套新建及改造附属建筑物5处及智能化预警监测平台。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保证项目完整的补充测量等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核准批复的内容为准。
⑴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勘察、工程测量(成果应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⑵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配合工作等配合工作等。
⑶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⑷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5项目期限: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⑴总工期(含勘察、设计及施工):1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0个月。
2.6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验收及资料档案备案归档。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的水利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执行。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本招标项目实施的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要求为: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一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方委派)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一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方委派)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4投标人其它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
3.4.财务状况要求:/。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6.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水利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牵头人。投标人的信用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信用分的50%和联合体设计方的50%之和计列。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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