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所(南区)微组装洁净间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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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达所(南区)微组装洁净间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行审投备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607号
2.1.2建设规模:在雷达所南区11号生产楼新改建微组装生产线约1700平方米,其中万级洁净区域约1400平方米,涵盖自动化装配区、自动化测试区、单件生产测/调区、密封封焊区和原材料存储区等。本建筑为多层厂房,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占地面积8571.20㎡,总建筑面积25316.3㎡。建筑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主体结构在正常维护使用状态下50年。屋面防水等级Ⅰ级。建筑东西向长度48.20m,南北向长度115.9m。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局部屋面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及网架结构,首层层高4.1m,二~五层层高3.5m,六层层高3.3m,室内外高差0.580m,主厂房建筑高度26.530m(室外地坪至闷顶顶部)(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标段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11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
03月3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
04月3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
07月2
17:00
2.1.5其他:(1)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6) 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需求说明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的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智能化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已有工艺设备的搬迁(含拆除、搬迁、二次配安装和恢复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设计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
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85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
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
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
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850万元的类似智能化或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 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
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A)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若为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C)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 3 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 3 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②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③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2年02月0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年02月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11月0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2月0
17:00 时至20
02月2
23:59 时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自2022年02月0
☑ 自2023年02月0
☑ 自2023年11月0
☐ 自1900年01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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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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