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2024-2025年度)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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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东行审投2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沿海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2024-2025年度)项目施工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造价约:4900万元,二标段造价约: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
3月1
,完工日期:20
9月1
。
2.1.5其他: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第二标段的中标侯选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企业业绩:投标人企业自2021年1月
以来(
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
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治理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说明: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
2月
17时00分至20
3月
9时00分;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
为:20
3月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东行审投2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沿海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2024-2025年度)项目施工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
标段号 |
建设范围地点 |
建设内容 |
一标段 |
岔栟河、光荣中心河、甜港河、五丰河、东凌河、金渡河、古潮河、掘坎河、西沿河 |
清淤疏浚,清杂整坡,岸坡防护,绿化生态修复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在缺陷责任期内保持河坡无杂草。 |
二标段 |
李骆河、宏伟河、双红河、岔红河、任港河、北凌河(小)、江岔河 |
2.1.4工期要求:18
2.1.5其他: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第二标段的中标侯选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企业业绩:投标人企业自2021年1月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说明: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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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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