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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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2-5标段),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11号文件及长高发改字1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2-5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标段: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二标段(5-8F);
3标段: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三标段(9-12F);
4标段: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四标段(13-16F);
5标段: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五标段(17-20F)。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长春海容酒店B塔,建筑面积约22050㎡,建筑总高度为99m;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23层。
2.4 招标范围:
2标段:假日5-8层客房层,即5-8层客房、无障碍房、健身房、走廊、电梯厅、布草间、合用前室、前室、5层办公区(财务、行政、餐饮、销售、预定、副总经理办公室,UPS,茶水间,库房,会议室,储藏间,卫生间,后勤走廊)等同层精装修区域(不包含6层已完成样板段区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标段:假日9-12层客房层,即9-12层客房、走廊、电梯厅、布草间、合用前室、前室、B2-23层楼梯间(LT-F-01)等同层精装修区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假日13-16层客房层,即13-16层客房、走廊、电梯厅、布草间、合用前室、前室、B2-23层楼梯间(LT-F-02)等同层精装修区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标段:假日17-20层客房层,即17-20层客房、走廊、电梯厅、布草间、合用前室、前室等同层精装修区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以东、星火路以南、震宇街以西,火炬路以北。
2.6 计划工期:20
3月
-2025年4月3
。
2.7 最高投标限价:2标段:10348452元;3标段:12115639元;4标段:12141743元;5标段:11496827元。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1年1月
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允许兼投兼中,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四、自20
02月0
08时00分至2023年02月0
本招标项目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2-5标段),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11号文件及长高发改字1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2-5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标段: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二标段(5-8F);
3标段: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三标段(9-12F);
4标段: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四标段(13-16F);
5标段:长春海容酒店B塔精装修建设项目五标段(17-20F)。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
2.3 项目概况:长春海容酒店B塔,建筑面积约22050㎡,建筑总高度为99m;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23层。
2.4 招标范围:
2标段:假日5-8层客房层,即5-8层客房、无障碍房、健身房、走廊、电梯厅、布草间、合用前室、前室、5层办公区(财务、行政、餐饮、销售、预定、副总经理办公室,UPS,茶水间,库房,会议室,储藏间,卫生间,后勤走廊)等同层精装修区域(不包含6层已完成样板段区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标段:假日9-12层客房层,即9-12层客房、走廊、电梯厅、布草间、合用前室、前室、B2-23层楼梯间(LT-F-01)等同层精装修区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假日13-16层客房层,即13-16层客房、走廊、电梯厅、布草间、合用前室、前室、B2-23层楼梯间(LT-F-02)等同层精装修区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标段:假日17-20层客房层,即17-20层客房、走廊、电梯厅、布草间、合用前室、前室等同层精装修区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以东、星火路以南、震宇街以西,火炬路以北。
2.6 计划工期:20
2.7 最高投标限价:2标段:10348452元;3标段:12115639元;4标段:12141743元;5标段:11496827元。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1年1月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允许兼投兼中,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四、自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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