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咸安区高桥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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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高桥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6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高桥镇高桥西街农贸市场内
建设规模:拟建的咸安区高桥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454.63㎡。在拆除原旧址上改扩建农贸市场,拆除原农贸市场建筑面积2156㎡,新建总建筑面积1790.91㎡。其中:2层农贸市场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523.93㎡,1层消防水泵房及水池一栋,建筑面积199.74㎡,1层配电房一栋,建筑面积67.24㎡。停车位17个,绿化率20.3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 范围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 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 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 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 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8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9
合同估算价:587.77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投标人 需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 体施工方):投标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
02月0
至20
02月1
24:00时止(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为:20
03月0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高桥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6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高桥镇高桥西街农贸市场内
建设规模:拟建的咸安区高桥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454.63㎡。在拆除原旧址上改扩建农贸市场,拆除原农贸市场建筑面积2156㎡,新建总建筑面积1790.91㎡。其中:2层农贸市场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523.93㎡,1层消防水泵房及水池一栋,建筑面积199.74㎡,1层配电房一栋,建筑面积67.24㎡。停车位17个,绿化率20.3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 范围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 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 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 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 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8
合同估算价:587.77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投标人 需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 体施工方):投标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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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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