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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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2311-440113-04-01-67236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智汇区二期北侧。
2.3 工程范围:伴随自主品牌快速发展,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面临生产场地不足、发展受限的情况下拟购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智汇区二期北侧约124亩土地,建设研发楼、冲焊联合车间及配套的生产辅助用房、公用站房等相关设施,调整现有生产布局,同时新增冲压设备、焊接生产线。计划统一规划,分两期建设,设备根据主机厂发展规划分期投入,本项目为一期项目。
一期建设功能分配表
总建筑面积: 约50000平方米。本项目用地面积:87948.72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82967.88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980.84平方米。
工程计划施工日期为20
06月,竣工日期为2025年03月。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6 招标内容:
2.6.1 设计范围:
1)包括项目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工作(含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动力、IT、绿建、节能、基坑支护、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以及厂区的海绵、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厂区管网、厂区照明、光伏等配套设施的设计);
2)协助报建报批等相关配合工作;
提供现场配合服务;
4)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
2.6.2 设计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需求书、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2.7 设计服务期限:
2.7.1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7天内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及图纸(包括根据广州市修详通软件绘制的符合申报递交要求的电子文件)、管网综合说明和附图;主要建筑物的基础施工图应在(方案设计批准后)40天内交付。剩余设计施工图在(方案设计批准后)45天内交付。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9 项目代码:2311-440113-04-01-672366。
2.10 前期服务机构
2.10.1 机构名称:无。
2.10.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以上四项满足其一即可)。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信用档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及时做好信息完善和确认工作,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各专业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3.8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 公告发布
:20
2月
22时00分至20
2月2
11时00分(北京
,下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2311-440113-04-01-67236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智汇区二期北侧。
2.3 工程范围:伴随自主品牌快速发展,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面临生产场地不足、发展受限的情况下拟购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智汇区二期北侧约124亩土地,建设研发楼、冲焊联合车间及配套的生产辅助用房、公用站房等相关设施,调整现有生产布局,同时新增冲压设备、焊接生产线。计划统一规划,分两期建设,设备根据主机厂发展规划分期投入,本项目为一期项目。
一期建设功能分配表
序号 | 建设功能 | 用途要求 | 规划建设规模 |
1 | 冲焊联合车间(一期) | 冲压、焊接生产车间及配套仓库(2层局部1层) | 规划建筑面积约43000m2(可根据工艺要求设计) |
2 | 研发楼 | 研发办公、员工食堂(4层) | 规划建筑面积约6000m2 |
3 | 配套辅助用房 | 生产、生活配套用房(按需) | 规划建筑面积约5000m2(可按需设计) |
工程计划施工日期为20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6 招标内容:
2.6.1 设计范围:
1)包括项目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工作(含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动力、IT、绿建、节能、基坑支护、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以及厂区的海绵、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厂区管网、厂区照明、光伏等配套设施的设计);
2)协助报建报批等相关配合工作;
提供现场配合服务;
4)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
2.6.2 设计内容:
序号 | 建设内容 | 设计内容 |
1 | 冲焊联合车间(一期) | 厂房建设满足一期项目整体需求以及生产设备需求,设计内容包括工艺布置、物流规划、建筑、结构(设备基础及基坑支护)、给排水、通风及空调、动力、电气、消防、天然气、冷却循环水、压缩空气、IT、光伏及总图设计、车间内外及车间之间物流路线设计,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
2 | 研发楼 | 研发楼建设满足研发、办公、员工食堂、员工活动室需求,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基础)、给排水、通风及空调、动力、电气、消防、天然气、冷却循环水、压缩空气、IT、光伏及总图设计 |
3 | 辅助用房 | 辅助用房建设满足生产、办公需求,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基础)、给排水、通风及空调、动力、电气、消防、天然气、冷却循环水、压缩空气、IT、光伏及总图设计, 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
4 | 厂区道路(一期)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总图,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
5 | 厂区管线(一期) | 给水、排水、雨水、电力电缆、照明、总图,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
6 | 停车场及绿化(一期) | 建筑、结构、给排水、照明、总图、光伏,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
2.7 设计服务期限:
2.7.1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7天内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及图纸(包括根据广州市修详通软件绘制的符合申报递交要求的电子文件)、管网综合说明和附图;主要建筑物的基础施工图应在(方案设计批准后)40天内交付。剩余设计施工图在(方案设计批准后)45天内交付。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9 项目代码:2311-440113-04-01-672366。
2.10 前期服务机构
2.10.1 机构名称:无。
2.10.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以上四项满足其一即可)。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信用档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及时做好信息完善和确认工作,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各专业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3.8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 公告发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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