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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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城南片区海陵南路东、西两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和陆域绿化,通过滨岸带和生境岛水生植物配置,降低水体污染物浓度,防控蓝藻暴发,增加生态蓄水区生境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净化功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为东台市提供优质水源。通过陆域绿化形成层次分明的绿化景观,营造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空间。生态蓄水东区面积为893亩,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81亩,陆域绿化面积约117亩,铺装面积243m2。生态蓄水西区面积为740亩,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108亩,陆域绿化面积约111亩,铺装面积3198m2。
2.1.3合同估算价: 约1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
2月2
,竣工日期:20
5月2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可编辑选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或 以上的绿化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3 年内(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
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均以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园林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不可抗力除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1%的扣款 。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城南片区海陵南路东、西两侧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和陆域绿化,通过滨岸带和生境岛水生植物配置,降低水体污染物浓度,防控蓝藻暴发,增加生态蓄水区生境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净化功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为东台市提供优质水源。通过陆域绿化形成层次分明的绿化景观,营造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空间。生态蓄水东区面积为893亩,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81亩,陆域绿化面积约117亩,铺装面积243m2。生态蓄水西区面积为740亩,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108亩,陆域绿化面积约111亩,铺装面积3198m2。
2.1.3合同估算价: 约1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可编辑选择)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 | 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施工三标主要施工内容为生态蓄水东、西区的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和陆域绿化,其中:水生植物面积约189亩,陆域绿化面积约228亩,铺装面积3441m2。 |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或 以上的绿化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3 年内(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均以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园林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不可抗力除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1%的扣款 。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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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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