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工业用气态二氧化碳物资招标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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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油田。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吉林油田工业用气态二氧化碳物资采购项目,预计采购金额4233万元(不含税),带量招标。
2.1.2项目框架期限:带量招标;
2.1.3 实施或交货地点:按需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入口二氧化碳开发公司黑46站,东经123.59度,北纬44.4度;
2.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
内按使用单位进度安排全部交货。
2.1.5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2.1.6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1.7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8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9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货物名称及规格: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2.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2.3中标人数量:确定1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履约保证金:见合同条款;
2.3.3采购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 其它: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条件
3.1.1 法律
3.1.1.1 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
,三年内指2018年4月
到2021年4月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分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2 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2 安全
3.2.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液气态二氧化碳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授权。
3.2.4 具备工业用气态二氧化碳现场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公路运输的,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可以是自主运输或第三方运输(另提供协议或合同)。
或
管道输送的,提供管道使用权的证明和管线起止位置的说明。
3.3 专业
3.3.1 须提供近一年半内(2022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盖有地方政府认可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气态)检测标准依据GB/T 6052-2011《工业气体二氧化碳标准》中检验方法检验合格。检测指标满足技术要求4.1条款。
3.4 公用条款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4 近三年(以开标日为
节点,向前数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
3.4.5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3.4.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
02月0
至 20
02月1
内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油田。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吉林油田工业用气态二氧化碳物资采购项目,预计采购金额4233万元(不含税),带量招标。
2.1.2项目框架期限:带量招标;
2.1.3 实施或交货地点:按需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入口二氧化碳开发公司黑46站,东经123.59度,北纬44.4度;
2.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
2.1.5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2.1.6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1.7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8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9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货物名称及规格: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2.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2.3中标人数量:确定1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履约保证金:见合同条款;
2.3.3采购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 其它: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条件
3.1.1 法律
3.1.1.1 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
3.1.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分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2 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2 安全
3.2.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液气态二氧化碳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授权。
3.2.4 具备工业用气态二氧化碳现场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公路运输的,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可以是自主运输或第三方运输(另提供协议或合同)。
或
管道输送的,提供管道使用权的证明和管线起止位置的说明。
3.3 专业
3.3.1 须提供近一年半内(2022年1月
3.4 公用条款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4 近三年(以开标日为
3.4.5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3.4.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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