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江生态建设2024年度供电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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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江生态建设20
度供电设计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乐江生态建设20
度供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苏通大桥北翼西侧、江达路东侧、海堡路南侧、与长江岸线新建围堤围合范围。
2.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3.66万平方米,其中生态绿化面积103.84万平方米,生态水系面积约91.46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50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签订后1
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待供电公司审图通过后1
历天内提交审核后的完整的供电施工图设计和概算。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图纸通过省、市供电公司审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内用电由规划红线外公用开闭所引入,包含临时电及正式电,所有设计都包含土建设计及电气设计,满足施工要求且通过供电公司审查的本项目所有供电外线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
以来(
以设计合同
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公共建筑项目供电设计,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若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另行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7企业近1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8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若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恶意扰乱开标程序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招标人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1至3年内不得参与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发布公告之日至 20
2月23日14时30分;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
为:20
2月23日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乐江生态建设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苏通大桥北翼西侧、江达路东侧、海堡路南侧、与长江岸线新建围堤围合范围。
2.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3.66万平方米,其中生态绿化面积103.84万平方米,生态水系面积约91.46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50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签订后1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图纸通过省、市供电公司审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内用电由规划红线外公用开闭所引入,包含临时电及正式电,所有设计都包含土建设计及电气设计,满足施工要求且通过供电公司审查的本项目所有供电外线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若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另行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7企业近1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8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若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恶意扰乱开标程序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招标人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1至3年内不得参与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1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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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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