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高出[2024]第01号)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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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NO.高淳2024G01 ###市高###街道宁高新通道以西###路以南 ********.02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50% 20%≤绿化率 40 1280 6380 10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具体出让条件如下:(1)该项目包括商业、办公及宾馆,其中,办公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2)项目自持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其中商业自持比例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1%、宾馆自持比例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1%、办公自持比例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8%。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3)项目可售地上建筑面积不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其中商业可售比例不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1%、宾馆可售比例不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3%、办公可售比例不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得联合竞买。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地块在本区范围内注****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或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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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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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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