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号重油加氢技改项目循环氢聚结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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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分公司2#重油加氢循环氢聚结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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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2#重油加氢循环氢聚结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循环氢聚结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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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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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循环氢聚结器Φ1600×2200×110 Q345R(HIC |
1.00 |
台 |
包1-循环氢聚结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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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取得涵盖招标物资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2、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许可证和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提交相关复印件 3.1.9 供货商应提供五年(2019-2023)内在石油化工装置内具有相类似的高压容器至少2台制造并运行的业绩(对应的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相关发票、技术协议(或技术文件、制造蓝图)。 3.1.10 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条件、技术要求和付款条款不得提出偏离。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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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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