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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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40083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7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
02月0
至20
02月0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GDYD240083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5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7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B1食堂设备购置配套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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