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结算审核集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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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资格后审)。
1.1.1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结算审核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预计采购2024-2025年通信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1.2.2本项目招标规模如下: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875.00万元。
1.2.3服务地点:北京市。
1.2.4项目性质:咨询服务-审计。
1.2.5★交付周期:
1.2.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1.2.7本期框架协议履约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1.2.8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4名。
中标份额分配如下:第一名份额40%、第二名份额30%、第三名份额20%、第四名份额10%。
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税含基本收费投标限价和最高效益收费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1.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全国范围内同类通信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
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含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对服务项目进行总体的负责、协调和管理,且必须具有8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以毕业
计算);
(2)本项目至少配备专职专业人员5人或以上,且均具有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以毕业
计算);
(3)本项目要求承诺每个单项工程结算审计至少配备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至少包含土建和安装工程各1名;
(4)本项目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专职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注1: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并提供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
注2:须提供承诺每个单项工程结算审计至少配备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至少包含土建和安装工程各1名的承诺函。
注:3:须提供服务团队所有成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1.5投标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 20
2月
08时30分至20
2月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即投标截止
)为:20
2月2
09时30分。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资格后审)。
1.1.1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结算审核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预计采购2024-2025年通信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1.2.2本项目招标规模如下: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875.00万元。
1.2.3服务地点:北京市。
1.2.4项目性质:咨询服务-审计。
1.2.5★交付周期:
建筑安装工程费送审值 |
初审完成时限 |
|
普通项目 |
紧急项目 |
|
0-0.3万(含0.3万元) |
7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0.3(不含0.3万元)-1万(含1万元) |
7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1万元(不含1万元)-2万(含2万元) |
7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2万元-5万元(含5万元) |
1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5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 |
15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20万元(不含2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50万元(不含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100万元(不含1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1.2.7本期框架协议履约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1.2.8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4名。
中标份额分配如下:第一名份额40%、第二名份额30%、第三名份额20%、第四名份额10%。
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税含基本收费投标限价和最高效益收费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建筑安装工程费送审值 |
不含税基本收费最高投标限价(元/单) |
计费基础 |
最高效益收费率限价(每单) |
0-0.3万 |
100.00 |
工程费审减额 |
3.33% |
0.3-1万 |
150.00 |
||
1-2万 |
372.60 |
||
2-20万 |
733.64 |
||
20-50万 |
831.20 |
||
50-100万 |
1056.00 |
||
100-300万 |
1760.80 |
||
300万以上 |
2083.20 |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1.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含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对服务项目进行总体的负责、协调和管理,且必须具有8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以毕业
(2)本项目至少配备专职专业人员5人或以上,且均具有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以毕业
(3)本项目要求承诺每个单项工程结算审计至少配备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至少包含土建和安装工程各1名;
(4)本项目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专职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注1: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并提供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
注2:须提供承诺每个单项工程结算审计至少配备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至少包含土建和安装工程各1名的承诺函。
注:3:须提供服务团队所有成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1.5投标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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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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