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基础设施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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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基础设施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9〕6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荣乌高速公路新线是雄安新区“四纵三横”区域高速公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京南雄北最重要的货运过境通道。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为新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路线全长 72.814 公里。桥梁构造物(含分离式立交)33.845km/49 座,占路线总长 46.5%。项目与津霸铁路、京九铁路、京雄城际铁路、规划的京港台高铁、京石高铁等 5 条铁路立体交叉,与京台高速、京德高速、大广高速、京雄高速、京港澳高速等 5 条高速公路立体交叉,与 G112 线、G105 线、G106 线等多条干线公路立体交叉,跨越拒马河、白沟河、南水北调、白洋淀蓄滞洪区等河流及水利工程。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项目已于2021年5月份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基础设施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对津霸铁路特大桥、桥古寺特大桥、白沟河特大桥、南大王互通C匝道桥、泗庄互通F匝道桥、张六庄特大桥、琉璃街特大桥共计7座桥梁,以及K42+700~K44+700路基段、K81+620~K81+790路基段和K102+680~ K102+750下穿京石高铁U型槽路段进行智能监测与预警,建立并负责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实施与维护,实现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与健康状态的智能感知、分析及预警功能;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编制团体标准1项、地方标准1项、企业标准1项,支撑荣乌新线交通强国智慧高速试点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高速科学养护决策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新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2业绩要求:(1)近5年内(2019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相关业绩(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监测(或监控)或健康监测或安全监测或智能监测与预警等;基础设施指道路或桥梁或隧道等)。(2)近5年内(2019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含机电)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1月
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职称,近5年内(2019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相关业绩(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监测(或监控)或健康监测或安全监测或智能监测与预警等;基础设施指道路或桥梁或隧道等)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
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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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两个。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2 09:00至2024-02-06 17:00(北京
,下同)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基础设施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9〕6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荣乌高速公路新线是雄安新区“四纵三横”区域高速公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京南雄北最重要的货运过境通道。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为新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路线全长 72.814 公里。桥梁构造物(含分离式立交)33.845km/49 座,占路线总长 46.5%。项目与津霸铁路、京九铁路、京雄城际铁路、规划的京港台高铁、京石高铁等 5 条铁路立体交叉,与京台高速、京德高速、大广高速、京雄高速、京港澳高速等 5 条高速公路立体交叉,与 G112 线、G105 线、G106 线等多条干线公路立体交叉,跨越拒马河、白沟河、南水北调、白洋淀蓄滞洪区等河流及水利工程。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项目已于2021年5月份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基础设施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对津霸铁路特大桥、桥古寺特大桥、白沟河特大桥、南大王互通C匝道桥、泗庄互通F匝道桥、张六庄特大桥、琉璃街特大桥共计7座桥梁,以及K42+700~K44+700路基段、K81+620~K81+790路基段和K102+680~ K102+750下穿京石高铁U型槽路段进行智能监测与预警,建立并负责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的实施与维护,实现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与健康状态的智能感知、分析及预警功能;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编制团体标准1项、地方标准1项、企业标准1项,支撑荣乌新线交通强国智慧高速试点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高速科学养护决策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新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2业绩要求:(1)近5年内(2019年1月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1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职称,近5年内(2019年1月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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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两个。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2 09:00至2024-02-06 17:00(北京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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