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河建设工程LS-DZH-HD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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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张河建设工程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涟水县东张河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涟发改投〔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张河建设工程,主要针对东张河开挖、护砌、边坡绿化改造施工。具体实施如下:项目沿机场中路东侧新开挖河道(进场路北河至清涟大道南侧)2323m,一般段长1988m,采用箱式生态框挡墙护岸;京群焊材厂区段335m,采用护壁桩护岸。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LS-DZH-HD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概况范围内的河道开挖工程、护岸工程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2.3本项目投资额约人民币3000万元。
2.3 计划工期:9
历天(暂定20
03月1
至20
06月0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
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 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
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④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1.6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20
02月0
17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
20
02月2
14时。
本招标项目东张河建设工程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涟水县东张河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涟发改投〔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张河建设工程,主要针对东张河开挖、护砌、边坡绿化改造施工。具体实施如下:项目沿机场中路东侧新开挖河道(进场路北河至清涟大道南侧)2323m,一般段长1988m,采用箱式生态框挡墙护岸;京群焊材厂区段335m,采用护壁桩护岸。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LS-DZH-HD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概况范围内的河道开挖工程、护岸工程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2.3本项目投资额约人民币3000万元。
2.3 计划工期: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
3.1.2 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
3.1.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9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1.6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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