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8局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项目、21局永靖县龙汇山林区道路工程项目(沥青、涂塑钢管)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0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8局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 338 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3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国道338线红恩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中铁21局永靖县龙汇山林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靖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永靖县龙汇山林区道路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涂塑钢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与G338线盐池至红寺堡段公路终点相接,并与滚新路呈十字交叉,路线沿旧路由东向西布设,沿线经过红兴村、大河乡、龙坑村、麻黄沟村、河西村,终点止于中宁县恩和镇双井子村,与G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27.029公里。本标段施工段主线起点里程K1574+700终点里程K1588+200(全长13.5km),为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Ⅰ标段,属既有线路改扩建工程。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年,计36
历天。
2.1.2永靖县龙汇山林区道路工程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永靖县龙汇山,设计道路分别为龙汇山一号路、龙汇山二号路。龙汇山一号路北起现有电力公司东侧,向南至现状龙汇山二号路,沿现状道路向南布设线路,龙汇山二号路西起现状一号路,途径龙汇世界大门,沿现状道路向东布置,终点位于黄洮交汇观景台,道路总长3025.853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其中给水工程总长2810米,材质均采用涂塑钢管,管道平均埋深1.05米,沿途设置两座加压提升泵站,末端设置一座高位水池。污水工程总长2866米,DN315HDPE双壁波纹管长2595米,de110高强度聚乙烯PE100压力管271米,沿途设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涂塑钢管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进口沥青年供货能力不少于5万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3年2月
8时30分至20
2月
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20
2月2
9时00分。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8局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 338 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3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国道338线红恩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中铁21局永靖县龙汇山林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靖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永靖县龙汇山林区道路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涂塑钢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与G338线盐池至红寺堡段公路终点相接,并与滚新路呈十字交叉,路线沿旧路由东向西布设,沿线经过红兴村、大河乡、龙坑村、麻黄沟村、河西村,终点止于中宁县恩和镇双井子村,与G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27.029公里。本标段施工段主线起点里程K1574+700终点里程K1588+200(全长13.5km),为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Ⅰ标段,属既有线路改扩建工程。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年,计36
2.1.2永靖县龙汇山林区道路工程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永靖县龙汇山,设计道路分别为龙汇山一号路、龙汇山二号路。龙汇山一号路北起现有电力公司东侧,向南至现状龙汇山二号路,沿现状道路向南布设线路,龙汇山二号路西起现状一号路,途径龙汇世界大门,沿现状道路向东布置,终点位于黄洮交汇观景台,道路总长3025.853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其中给水工程总长2810米,材质均采用涂塑钢管,管道平均埋深1.05米,沿途设置两座加压提升泵站,末端设置一座高位水池。污水工程总长2866米,DN315HDPE双壁波纹管长2595米,de110高强度聚乙烯PE100压力管271米,沿途设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涂塑钢管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进口沥青年供货能力不少于5万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3年2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分公司内江、重庆、燕岗基地沿线小站生活物资配送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2025-04-30
- 联交投公司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2025年度养护工程LJTZXYH-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30
- 贵州民族大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新建邵阳至永州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隧道(含地道)止水带招标公告 2025-04-30
- 2025年蚌埠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审计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招标公告 2025-04-30
- 南山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辅助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青岛市崂山区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成都市温江区城市道路桥梁管护中心2025年城区人行道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30
-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电警卡口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