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智能新能源汽车研究院试验室项目充电桩系统国际招标公告
南昌智能新能源汽车研究院试验室项目充电桩系统国际招标公告注册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人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该设备为招标人生产自用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经批准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南昌智能新能源汽车研究院试验室项目充电桩系统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岸路和下沙二路交汇处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充电桩系统 |
2套 |
交流42KW 配国标、欧标枪各一把;直流120KW 配国标、欧标枪各一把;这两套充电桩主要配合EMC测试设备使用(谐波测试、脉冲群、浪涌设备) |
设备类型和数量详见第8章供货范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分公司或者国内外代理商,若为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外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项目代理授权书/函,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在业界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应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能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所有业绩均应隶属于无违法违规记录公司。
3)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办事处或分支机构,且具有上述设备的维修服务能力和若干专业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办事处/机构地址、电话、售后人员数量、从业经验、联系方式等资料。
4)所投设备制造商应通过ISO 9001/2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投设备制造商对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10年以上的制造经验,所投设备制造商必须在国家汽车检测中心及主流汽车主机厂中有应用案例,须提供业绩清单作为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