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河南)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消防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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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地产(河南)有限责任公司20
度消防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地产(河南)有限责任公司20
度消防改造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河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计划工期为: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由招标人与承包方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各单项工程工期,所有单项工程必须在工期要求内完成。
建设地点位于:河南、山西区域各地市。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其他:(1)建设规模:以签署落地合同为准。
(2)招标范围:该项目为融通地产(河南)有限责任公司20
度的消防工程项目。具体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脚手架及模板工程、油漆工程、消防电气工程、消防通风工程、顶管工程、气体灭火工程、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水系统、消火栓系统、拆除及零星工程。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合同期限: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9)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③施工负责人在承接具体施工项目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联合体成员数量:1家。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从2024-01-31 17:00:00起至2024-02-07 17:00:00止(北京
)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地产(河南)有限责任公司20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区域 |
河南省郑州市区域 |
1 |
项 |
河南省郑州市以外区域 |
河南省郑州市以外区域 |
1 |
项 |
山西省晋北区域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 |
山西省晋北区域(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 |
1 |
项 |
山西省晋南区域临汾市太原市长治市晋城市运城市 |
山西省晋南区域(临汾市、太原市、长治市、晋城市、运城市) |
1 |
项 |
建设地点位于:河南、山西区域各地市。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其他:(1)建设规模:以签署落地合同为准。
(2)招标范围:该项目为融通地产(河南)有限责任公司20
(3)合同期限: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9)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③施工负责人在承接具体施工项目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联合体成员数量:1家。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从2024-01-31 17:00:00起至2024-02-07 17:00:00止(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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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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