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重庆区域小宗物资框架采购(第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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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为满足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区域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求,促进物资集采规模化及区域化的统筹发展,根据中国铁建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区域内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小宗物资进行框架招标采购(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框架采购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起2年)区域所属各新建和在建项目若有采购需求,均可直接向本次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2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等3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2项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建筑工程乙级等工程设计资质,以及爆破三级、工程测绘乙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A级资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十一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铁建首个获得特级资质的三级子公司。参建的成昆铁路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场道工程、大西铁路马家庄隧道、万开隧道、神华神东补连塔煤矿二号辅运平硐获“鲁班奖”,重庆轻轨(较场口-新山村)一期等工程获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黔张常铁路长湾澧水大桥工程、龙怀高速公路、渝怀铁路新圆梁山隧道等21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经营领域遍布全国,及新加坡、马来西亚、肯尼亚、中非、几内亚等海外市场。近年来,公司发展成效显著,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首批工人先锋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节能减排与绿色施工金奖”、“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众多荣誉,连续十一年位居中国铁建“工程公司20强”,被授予中国铁建“卓越工程公司”称号,连续七年入选重庆企业100强。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且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保持持续有效。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厂须具有每年产量不低于采购材料10倍数量;经销商须具有每年销售不低于采购物资的2倍;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1年后注册的公司的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仅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由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至少三份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1.提供合同复印件、原材料或成品材料购进和销售发票证明,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提供网上商城平台交易记录不低于10笔以及原材料或成品材料材料购进和销售发票证明。以上任选其一),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
2月
09时00分至20
2月
09时00分注册后查看购买
1.1招标条件
为满足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区域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需求,促进物资集采规模化及区域化的统筹发展,根据中国铁建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区域内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小宗物资进行框架招标采购(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框架采购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起2年)区域所属各新建和在建项目若有采购需求,均可直接向本次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实施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2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等3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2项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建筑工程乙级等工程设计资质,以及爆破三级、工程测绘乙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A级资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十一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铁建首个获得特级资质的三级子公司。参建的成昆铁路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场道工程、大西铁路马家庄隧道、万开隧道、神华神东补连塔煤矿二号辅运平硐获“鲁班奖”,重庆轻轨(较场口-新山村)一期等工程获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黔张常铁路长湾澧水大桥工程、龙怀高速公路、渝怀铁路新圆梁山隧道等21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经营领域遍布全国,及新加坡、马来西亚、肯尼亚、中非、几内亚等海外市场。近年来,公司发展成效显著,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首批工人先锋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节能减排与绿色施工金奖”、“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众多荣誉,连续十一年位居中国铁建“工程公司20强”,被授予中国铁建“卓越工程公司”称号,连续七年入选重庆企业100强。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AQ-01 |
安全防护材料 |
各种规格 |
套 |
1741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10 |
|
2 |
XF-01 |
消防器材材料 |
各种规格 |
套 |
92000 |
1000 |
10 |
||
3 |
TT-01 |
钢筋套筒 |
各种规格 |
个 |
6125000 |
1000 |
1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且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保持持续有效。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厂须具有每年产量不低于采购材料10倍数量;经销商须具有每年销售不低于采购物资的2倍;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1年后注册的公司的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仅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由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至少三份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1.提供合同复印件、原材料或成品材料购进和销售发票证明,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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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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