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氢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新基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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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氢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新基建项目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3】502号、张行审立字【2022】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张家口氢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新基建项目(氢能交通应用公交枢纽调度中心)工程总承包;建设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西苑南路以西,康德街以北;招标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34189平方米,其中调度中心面积为34149平方米(地下16014平方米,地上18135平方米),工具间为40平方米;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计划工期:(1)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
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
内完成补充和修改。(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01月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各阶段相关设计及预算等相关工作。(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项目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各阶段的工作总负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最终负责达到将本项目直接交付建设方投产使用的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注: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具有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具有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项,(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企业具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1项。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和建质9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盲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5)投标截止
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9:00:00:00至2024-02-06 17:00:00: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氢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新基建项目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3】502号、张行审立字【2022】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张家口氢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新基建项目(氢能交通应用公交枢纽调度中心)工程总承包;建设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西苑南路以西,康德街以北;招标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34189平方米,其中调度中心面积为34149平方米(地下16014平方米,地上18135平方米),工具间为40平方米;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计划工期:(1)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深化设计)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各阶段相关设计及预算等相关工作。(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项目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各阶段的工作总负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最终负责达到将本项目直接交付建设方投产使用的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注: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具有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具有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项,(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企业具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1项。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和建质9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盲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5)投标截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9:00:00:00至2024-02-06 17:00:00: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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