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2023年22座小(2)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网)、(二标)(网)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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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丰县芳溪镇、桥西乡、棠浦镇、新庄镇、澄塘镇、新昌镇、石市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797.87万元。(一标约398.63万元,二标约399.24万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29
历天,20
03月0
-20
12月2
。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交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
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
02月2
止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
02月2
09时30分。
2.1 建设地点:宜丰县芳溪镇、桥西乡、棠浦镇、新庄镇、澄塘镇、新昌镇、石市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797.87万元。(一标约398.63万元,二标约399.24万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29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交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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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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