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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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3〕179号、豫发改审批〔2023〕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
2.3 项目建设规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前吕村、庙后村、张堂村,占地面积131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68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48.13亿元。按照“一次征地、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统筹推进”原则,航空港校区建设项目分三期进行,一期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07万平方米(含5000学生入驻生活配套及满足人防配建面积要求),估算总投资14.66亿元。一期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包括教学实验用房、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后勤附属用房,同时配建校园基础设施和室外运动场地。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包括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测量、物探、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对设计、施工等单位提供配合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过程跟踪服务;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保期内质量鉴定等的相关服务工作。
2.5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后续技术服务配合(设计、图审、施工、各阶段验收等涉及到勘察单位的所有事务)。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及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保证勘察结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月
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
投标企业在2019年1月
以来具有1项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勘察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
以来具有1项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勘察项目业绩(与企业业绩不能重复。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需提供无上述行为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2月2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
为准。
(2)投标人自企业成立之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查询主体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中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渠道查询,企业输入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查询,个人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 投标人自企业成立之日以来无违法挂靠被投诉及被司法机关认定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
02月0
至20
02月0
(北京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20
02月2
09时0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3〕179号、豫发改审批〔2023〕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
2.3 项目建设规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前吕村、庙后村、张堂村,占地面积131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68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48.13亿元。按照“一次征地、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统筹推进”原则,航空港校区建设项目分三期进行,一期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07万平方米(含5000学生入驻生活配套及满足人防配建面积要求),估算总投资14.66亿元。一期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包括教学实验用房、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后勤附属用房,同时配建校园基础设施和室外运动场地。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包括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测量、物探、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对设计、施工等单位提供配合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过程跟踪服务;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保期内质量鉴定等的相关服务工作。
2.5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后续技术服务配合(设计、图审、施工、各阶段验收等涉及到勘察单位的所有事务)。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及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保证勘察结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月
3.4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
投标企业在2019年1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需提供无上述行为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2月2
(2)投标人自企业成立之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查询主体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中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渠道查询,企业输入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查询,个人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 投标人自企业成立之日以来无违法挂靠被投诉及被司法机关认定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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