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医保管理及信息化提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3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总医院医保管理及信息化提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1(总医院医保管理及信息化提升):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29900-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1(套) 否 建立人员统一的考勤管理、统一的人事管理。医疗服务项目的稽核、稽查管理。数据分析、能力评价、病种CMI值体现. 3,2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采购包为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90%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90%以上给中、小、微企业,若投标人不是中、小、微企业则须预留90%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90%以上,不含90%),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该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1.3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招标文件一般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考虑到实际情况,大部分企事业单位未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故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用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 2024-01-31至 2024-02-0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总医院医保管理及信息化提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1(总医院医保管理及信息化提升):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29900-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1(套) 否 建立人员统一的考勤管理、统一的人事管理。医疗服务项目的稽核、稽查管理。数据分析、能力评价、病种CMI值体现. 3,2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采购包为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90%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90%以上给中、小、微企业,若投标人不是中、小、微企业则须预留90%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90%以上,不含90%),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该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1.3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招标文件一般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考虑到实际情况,大部分企事业单位未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故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用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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