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2024-2025年能源业务品牌宣传服务项目标段2线下宣传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4-01-30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2024-2025年能源业务品牌宣传服务项目标段2线下宣传(二次)。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
1.3 注册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间不互斥,每个供应商最多中选2个标段,本次针对标段2线下宣传进行采购。
1.6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标段2-线下宣传:中选两家,标段2与2家中选供应商签订2年期的框架合同,按照标段2预算总金额签订合同,两家参选人2年期内共享合同金额执行上限,标段2预算总金额为530,000.00元(含税)。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段2(线下宣传)最高参选限价为530,000.00元(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2.1.1标段2-线下宣传:提供能源业务推介会、发布会等形式的现场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同类项目业绩
标段2-线下宣传:参选人自2020年12月
至2023年11月3
期间(以合同签订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①同类项目定义:活动策划或活动执行或展览展示服务相关的项目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③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合同,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相应的合同均无效;
④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要求:1)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2)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12月
至2023年11月3
】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参选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⑤合同金额: 以合同签订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⑥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更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要求或确人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3.3 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 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 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6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广告宣传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
:【20
1月3
9时00分至20
2月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2024-2025年能源业务品牌宣传服务项目标段2线下宣传(二次)。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
1.3 注册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间不互斥,每个供应商最多中选2个标段,本次针对标段2线下宣传进行采购。
1.6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标段2-线下宣传:中选两家,标段2与2家中选供应商签订2年期的框架合同,按照标段2预算总金额签订合同,两家参选人2年期内共享合同金额执行上限,标段2预算总金额为530,000.00元(含税)。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段2(线下宣传)最高参选限价为530,000.00元(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2.1.1标段2-线下宣传:提供能源业务推介会、发布会等形式的现场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同类项目业绩
标段2-线下宣传:参选人自2020年12月
注:①同类项目定义:活动策划或活动执行或展览展示服务相关的项目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③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合同,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相应的合同均无效;
④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要求:1)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2)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12月
⑤合同金额: 以合同签订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⑥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更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要求或确人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3.3 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 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 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6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广告宣传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常态化录播教室建设二期招标公告 2025-05-30
- 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处理站膜系统二期项目设备成套采购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5-05-30
-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上药新亚厂区屋顶光伏建设及运营招标公告 2025-05-30
- 广东火电电源工程公司单体调试服务框架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30
- 合肥热电集团2025-2027年度监理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2025-05-30
- 葛洲坝机电公司新疆米东光伏项目箱变平台专业分包竞争性采购公告 2025-05-30
- 东鞍山烧结厂锅炉污染治理设备设施(脱硫)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2025-05-30
- 阳高县30MW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综合验收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30
- 马必项目2025年井下压力计及电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 国网浙江电力2025年市场化项目第二次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台州)招标公告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