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业务宣传片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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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
业务宣传片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比选内容:采购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业务宣传片的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内容围绕中国电信新定位和创新发展,突出北京公司企业形象,在基础资源、关键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和亮点,体现北京公司在重点行业应用的能力优势。评估产品品类BJ13001-广宣用品。
1.2.2比选规模:预估金额263190元(不含税)。
1.2.3标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2.4服务地点:北京市。
1.2.5项目性质:服务。
1.2.6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1.2.7★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交付。
1.2.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不含税总价限价26319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发票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
至比选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视频拍摄/视频制作/影视拍摄/影视制作服务类)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
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参选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参选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导演,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
注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毕业
、专业职责、工作年限。
注2: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注3: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所配备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所配备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4: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发放之日起计算,不足1年不计。
2.1.5参选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
1月3
8时30分至20
2月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4.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
(即参选截止
):20
2月2
9时30分(北京
)。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比选内容:采购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业务宣传片的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内容围绕中国电信新定位和创新发展,突出北京公司企业形象,在基础资源、关键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和亮点,体现北京公司在重点行业应用的能力优势。评估产品品类BJ13001-广宣用品。
1.2.2比选规模:预估金额263190元(不含税)。
1.2.3标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2.4服务地点:北京市。
1.2.5项目性质:服务。
1.2.6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1.2.7★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交付。
1.2.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不含税总价限价26319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发票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
(2)参选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参选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导演,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且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
注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毕业
注2: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注3: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所配备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所配备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4: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发放之日起计算,不足1年不计。
2.1.5参选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4.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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