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夏公司法律顾问聘用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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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法治建设,提高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现拟开展法律顾问聘用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标包一:①合同管理、其他法律服务:宁夏区公司本部、地市分公司、在银直属单位;②诉讼及非诉类代理服务:宁夏区公司本部、在银直属单位。标包二:(领域一)反垄断、招投标、知识产权、广告宣传、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合规管理及风险评估服务。标包三:(领域二)网络信息安全及数据合规、反商业贿赂、财税和资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合规管理及风险评估服务,重大专项法律风险分析,通信领域法律课题研究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1.2.2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2.3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框架协议金额为130万元(含税)人民币。
1.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则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1.2.5服务质量:合格,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包一:最高参选限价合同管理、其他法律服务含税总价20万/年,诉讼及非诉类代理服务费报价折扣50%;标包二: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基准单价折扣100%;标包三: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基准单价折扣100%。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具备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拟派一名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业
不得少于5年(提供律师执业证书,
以律师执业证所记载执业证号反映的首次被批准律师执业年度为准)。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明确岗位)、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接的至少1例同类(法律服务类)项目业绩。
①如为单项合同,
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涵括协议金额、协议实施内容、协议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
以订单生成
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
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6)参选人须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各标包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20
01月3
09时00分至20
02月0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
(参选截止
,下同)为20
02月0
09时00分(北京
)。
1.1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法治建设,提高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现拟开展法律顾问聘用采购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标包一:①合同管理、其他法律服务:宁夏区公司本部、地市分公司、在银直属单位;②诉讼及非诉类代理服务:宁夏区公司本部、在银直属单位。标包二:(领域一)反垄断、招投标、知识产权、广告宣传、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合规管理及风险评估服务。标包三:(领域二)网络信息安全及数据合规、反商业贿赂、财税和资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合规管理及风险评估服务,重大专项法律风险分析,通信领域法律课题研究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1.2.2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 | 中选人数量 | 份额占比(%) | 服务内容 | 服务区域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备注 |
标包一 | 1 | 100 | 合同管理、其他法律服务 | 宁夏区公司本部、地市分公司在银直属单位 | 70 | 2年 |
诉讼及非诉类代理服务 | 宁夏区公司本部、在银直属单位 | |||||
标包二 | 1 | 100 | 反垄断、招投标、知识产权、广告宣传等(领域一) | 宁夏区公司、各地市分公司、在银直属单位 | 30 | 2年 |
标包三 | 1 | 100 | 网络信息安全及数据合规、反商业贿赂、财税和资产、生态环保等(领域二) | 宁夏区公司、各地市分公司、在银直属单位 | 30 | 2年 |
1.2.3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框架协议金额为130万元(含税)人民币。
1.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如订单总金额已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则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若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后,框架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执行)。
1.2.5服务质量:合格,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包一:最高参选限价合同管理、其他法律服务含税总价20万/年,诉讼及非诉类代理服务费报价折扣50%;标包二: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基准单价折扣100%;标包三: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基准单价折扣100%。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具备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拟派一名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业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明确岗位)、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参选人委托第三方缴纳,还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①如为单项合同,
(6)参选人须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各标包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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