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建设路建设工程LS-JSL-LH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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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涟水县建设路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涟发改投〔2022〕23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涟水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中绿化工程的施工招标。项目位于空港片区,路线全长约 2.245km。绿化范围主要为 2m 宽侧分带及行道树选取。道路周边地块多为工业用地,植物选取考虑抗性强、耐修剪品种。
本次行道树选用色叶树种榉树(φ12cm),间距 6m,栽植于人行道树池,榉树树姿端庄,秋叶变成褐红色,是观赏秋叶的优良树种;侧分带有常绿树种为主,选用常绿灌木球,红叶石楠球,间距2m,15 棵一组;金桂,间距2.5m,5 棵一组;金边黄杨球,间距2m,15棵一组,交替种植。地被铺草皮,绿化带端头15m 设丛生福禄考(花期5-6 月),打造一个疏朗通透,有花可赏、四季常绿的道路景观。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LS-JSL-LHSG标段。为对应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整地、苗树栽植等绿化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间的绿化养护(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项目建安费:LS-JSL-LHSG标段建安费约160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9
历天(暂定20
2月2
开工,计划交工日期:20
5月2
,实际开工
以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一级养护标准,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1.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
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 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需满足a、b两项要求之一:
a、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持2019年1月
(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
”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4)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1.6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20
1月3
9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
20
2月2
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涟水县建设路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涟发改投〔2022〕23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涟水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涟水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涟水县建设路(中欧路-清涟大道)建设工程中绿化工程的施工招标。项目位于空港片区,路线全长约 2.245km。绿化范围主要为 2m 宽侧分带及行道树选取。道路周边地块多为工业用地,植物选取考虑抗性强、耐修剪品种。
本次行道树选用色叶树种榉树(φ12cm),间距 6m,栽植于人行道树池,榉树树姿端庄,秋叶变成褐红色,是观赏秋叶的优良树种;侧分带有常绿树种为主,选用常绿灌木球,红叶石楠球,间距2m,15 棵一组;金桂,间距2.5m,5 棵一组;金边黄杨球,间距2m,15棵一组,交替种植。地被铺草皮,绿化带端头15m 设丛生福禄考(花期5-6 月),打造一个疏朗通透,有花可赏、四季常绿的道路景观。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LS-JSL-LHSG标段。为对应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整地、苗树栽植等绿化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间的绿化养护(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项目建安费:LS-JSL-LHSG标段建安费约160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1.2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
3.1.5 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需满足a、b两项要求之一:
a、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持2019年1月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4)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1.6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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