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友好景观建筑及配套工程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生经发18号、津生发改投资发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8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48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855.9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注册后查看 受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专业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友好景观建筑及配套工程,建设规模为1855.99平方米,包含湿地展示中心、咖啡厅、儿童商店、游客中心、海鲜餐厅、商店、卫生间、后勤办公等,同步建设鱼尾狮提升工程、公园设施完善工程、中新友谊林、绿化铺装工程及综合配套工程,总投资额48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友好公园内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友好景观建筑及配套工程二期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鱼尾狮雕塑、秘密花园、水舞台周边景观设施,在友好花园内增加友谊林及平台夜景、标识标牌、安全防护及监控系统等,面积约 620 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所发图纸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8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 04月0 至 20 12月2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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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的投标单位,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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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 前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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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北京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 :20 01月2 至 20 02月0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20 02月0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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