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人工智能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公告
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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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
中国联通人工智能服务器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
中国联通人工智能服务器集中采购。
2.3 交货
、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
、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采购人工智能服务器合计2120台,关键组网设备RoCE交换机合计365台。配置模型表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2.6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合格并满足国家及中国联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合同相关条款等。
2.7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3 申请人在本项目中投标的人工智能服务器须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具备人工智能服务器模型1、模型2、模型3、模型4投标机型的生产制造能力,须提供以上设备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申请人须已参加《中国联通人工智能服务器产品常态化测试公告》(编号ND12102023000015)人工智能服务器模型3、模型4测试报名且测试合格,须提供测试合格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5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3.6 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部门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3.7 承诺满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运营要求,且有能力组建运营专职支撑团队。
3.8 承诺具备向联通总部、31个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9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3.10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1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3 申请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相关承诺,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20
01月23日14时00分至20
01月2
23时59分(北京
,下同)。
20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
2.3 交货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采购人工智能服务器合计2120台,关键组网设备RoCE交换机合计365台。配置模型表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2.6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合格并满足国家及中国联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合同相关条款等。
2.7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3 申请人在本项目中投标的人工智能服务器须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具备人工智能服务器模型1、模型2、模型3、模型4投标机型的生产制造能力,须提供以上设备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申请人须已参加《中国联通人工智能服务器产品常态化测试公告》(编号ND12102023000015)人工智能服务器模型3、模型4测试报名且测试合格,须提供测试合格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5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3.6 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部门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3.7 承诺满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运营要求,且有能力组建运营专职支撑团队。
3.8 承诺具备向联通总部、31个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9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3.10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1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3 申请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相关承诺,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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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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