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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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已由开封市祥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4-410212-04-01-6599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开封产城融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
2.2 项目编号:SDZJ-2023-1212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污水管网及配套道路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平衡、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灌溉工程等。
2.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
2.6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监控目标:合格;安全监控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
历天;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施工
第二标段: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2第二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代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
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20
2月2
09时3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已由开封市祥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4-410212-04-01-6599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开封产城融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
2.2 项目编号:SDZJ-2023-1212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污水管网及配套道路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平衡、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灌溉工程等。
2.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
2.6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监控目标:合格;安全监控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施工
第二标段: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大街(融合大道—创新路)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2第二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代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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