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老路检测-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老路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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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采购条件
本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老路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力资金78.32万元;采购人为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本次建设项目位于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实施范围北起顺翔路,南至海港大道,标准段红线宽度 50m,设计速度 50km/h,道路全长约 2.46k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本项目对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桥梁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老路检测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老路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省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省级及以上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
:从20
1月26日16时00分到20
2月2日16时00分
一、采购条件
本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老路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力资金78.32万元;采购人为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本次建设项目位于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实施范围北起顺翔路,南至海港大道,标准段红线宽度 50m,设计速度 50km/h,道路全长约 2.46k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本项目对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范围内的道路、桥梁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老路检测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同顺大道(顺翔路-海港大道)综合提升工程老路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省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省级及以上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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