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南食堂1-3层、北食堂第1、4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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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40F336001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南食堂1-3层、北食堂第1、4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1.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按照包组顺序进行评审,已经作为包组一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获得包组二投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1+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组1、2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9)已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01月2
至 20
02月0
,每天
8:30至12:00,
13: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20
02月2
09点30分(北京
)
开标
:20
02月2
09点30分(北京
)
项目编号:0835-240F336001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南食堂1-3层、北食堂第1、4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服务期 |
1 | 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南食堂1-3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 1 | 1+1+1年 |
2 | 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北食堂第1、4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 1 | 1+1+1年 |
2.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按照包组顺序进行评审,已经作为包组一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获得包组二投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1+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组1、2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可在投标函中承诺)
9)已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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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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