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长乐区第二医院护理员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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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乐区第二医院护理员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了规范医院的护理员管理,为住院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本项目依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2013】68号)文件精神进行开展相关护理服务活动。
2.项目预算仅为前期估算,不做为实际发生费用的依据,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
3.服务期限:3年。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报价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
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
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报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d.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2022年1月
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 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按该通知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见附件),若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
01月2
至 20
02月0
,每天
8:00至12:00,
14:3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
02月0
09点30分(北京
)
五、开启
:20
02月0
09点30分(北京
)
项目名称:长乐区第二医院护理员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了规范医院的护理员管理,为住院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本项目依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2013】68号)文件精神进行开展相关护理服务活动。
2.项目预算仅为前期估算,不做为实际发生费用的依据,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
3.服务期限:3年。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报价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报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d.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2022年1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五、开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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