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范蠡故里文化苑提质升级项目工程勘察项目第1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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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鑫故里文化苑提质升级项目工程勘察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411326-04-01-48544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范鑫故里文化苑提质升级项目工程勘察项目;
2、项目编号:O4113261326000036;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项目地点:位于淅川县范鑫公园内。
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9.2208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改造利用、休闲设施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4项。
6、招标范围:为本建设项目施工提供详细地质资料,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
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
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且成果须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注册
不足一年的投标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
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6、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承诺书,违反承诺的,为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6个月内不得参与淅川县内招标投标活动。
3.8、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1
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宛建92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3.11、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
:20
1月2
09:00分至20
2月2
09:00。
本招标项目范鑫故里文化苑提质升级项目工程勘察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411326-04-01-48544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范鑫故里文化苑提质升级项目工程勘察项目;
2、项目编号:O4113261326000036;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项目地点:位于淅川县范鑫公园内。
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9.2208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改造利用、休闲设施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4项。
6、招标范围:为本建设项目施工提供详细地质资料,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
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且成果须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注册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
3.6、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承诺书,违反承诺的,为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6个月内不得参与淅川县内招标投标活动。
3.8、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3.11、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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