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迎春嘉年华活动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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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东盟迎春嘉年华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93,000.00元
采购包1(中国-东盟迎春嘉年华活动):
采购包预算金额:89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93,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2)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 2024-01-25至 2024-01-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截止
:2024-01-31 09:30:00(北京
)(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93,000.00元
采购包1(中国-东盟迎春嘉年华活动):
采购包预算金额:89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93,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06030700-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中国-东盟迎春嘉年华活动 | 1(项) | 否 | 中国-东盟迎春嘉年华活动开幕仪式等活动,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893,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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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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