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合肥和阜阳能源业务专业维修补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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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合肥和阜阳能源业务专业维修补充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合肥和阜阳能源业务专业维修补充采购项目(04-14-04D-2024-D-D01827)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合肥、阜阳两个地市能源业务维修,充电业务维修有桩体修复、主设备替换、插座开关替换等,换电业务维修有换电柜拆除迁移、安装遮阳棚等,备电业务维修有机柜、电池拆除搬迁等,以及换充备业务的外市电维修。预估含税金额约70万元,其中合肥额度为52万元,阜阳额度为18万元。
1.6 采购有效期:本项目为集中采购,由省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市分公司按实际需求实施订单采购。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9月2
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
1.7 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具体分包划分如下: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参选人可参加的采购包数量不限,最多可中2个采购包。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根据基准价填报折扣(on),最高限价均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主要为合肥、阜阳两个地市能源业务维修。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9月2
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安徽省。
2.4工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10个日历天(含)内完成维修工作,有承诺提前的以承诺为准。
2.5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有承诺延长的以承诺为准。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同类项目(电力引入相关施工类)业绩。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
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
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原件备查。
(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5)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3参选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证明、相关证书和2023年7月
至今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20
1月2
17时00分至20
1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合肥和阜阳能源业务专业维修补充采购项目(04-14-04D-2024-D-D01827)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合肥、阜阳两个地市能源业务维修,充电业务维修有桩体修复、主设备替换、插座开关替换等,换电业务维修有换电柜拆除迁移、安装遮阳棚等,备电业务维修有机柜、电池拆除搬迁等,以及换充备业务的外市电维修。预估含税金额约70万元,其中合肥额度为52万元,阜阳额度为18万元。
1.6 采购有效期:本项目为集中采购,由省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市分公司按实际需求实施订单采购。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7 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具体分包划分如下:
采购包 |
预算金额(万元) |
地市 |
排名 |
采购包1 |
52 |
合肥 |
第一名 |
采购包2 |
18 |
阜阳 |
第一名 |
合计 |
70 |
/ |
/ |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根据基准价填报折扣(on),最高限价均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主要为合肥、阜阳两个地市能源业务维修。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3服务地点:安徽省。
2.4工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10个日历天(含)内完成维修工作,有承诺提前的以承诺为准。
2.5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有承诺延长的以承诺为准。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
(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5)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3参选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证明、相关证书和2023年7月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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