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作成果声像片制作及图文展板设计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1-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
某工作成果声像片制作及图文展板设计(三次)
项目编号
CLF0223BJ05JG40B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北京市。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方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报价方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方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成立
不少于3年。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报价方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六)成功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七)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谈判小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谈判小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报价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报价方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十)具有有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谈判文件》发售
及售价
(一)发售
:20
1月2
至20
2月
(0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
(一)响应文件递交开始
:20
2月2
9时0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0
2月2
9时30分
某工作成果声像片制作及图文展板设计(三次)
项目编号
CLF0223BJ05JG40B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完成期 |
某工作成果声像片制作及图文展板设计 |
一项 |
人民币55.12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
本项目的地点:北京市。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方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报价方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方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成立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报价方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六)成功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七)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谈判小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谈判小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报价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报价方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十)具有有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谈判文件》发售
(一)发售
(二)《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
(一)响应文件递交开始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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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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