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2台纯电动飞机清水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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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深圳机场2台纯电动飞机清水车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2台纯电动飞机清水车的供货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
2.2 交货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是拟投同型号纯电动飞机清水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投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或其制造商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
(2)合同业绩内容:1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纯电动飞机清水车的销售业绩;
(3)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最终使用方须为民航系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等)、合同签订
4.投标人拟投同型号纯电动飞机清水车参数信息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内容一致,并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
4.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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