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区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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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区环境整治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国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区环境整治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西侧、南中心河两侧。
2.2 工程规模: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区环境整治工程,位置位于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西侧、南中心河两侧,红线范围内实施面积约137500m2,主要有绿化、排水给水、照明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最高投标限价:5407171.70元。
2.3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 招标最高投标费率:2.00%,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0.8144万元。
2.6其它:本工程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转帐方式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高新区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交易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22年01月 0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1月 0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内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10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和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时需提供交易响应人为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
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6)交易响应人承诺函,(7)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报建设单位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到岗,专监与总监不得同时缺岗。(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监理员:1名。(需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二、驻现场具体
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
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
7:00~8:30签到,
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对施工现场考勤
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和建设中心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按考核办法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2、按海行审发〔2020〕13 号, 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 500 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200 元;(值班表休息
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
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1%违约金,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8%和10%之间的(即8%<核减率≤10%),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5%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10%服务费予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10%和20%之间的(即10%く核减率≤20%),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10%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20%服务费予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出20%的,除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10%对施工单位子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30%服务费子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市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审计核减原因追究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后列入黑名单,录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分中心”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得在海安市承揽工程业务。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01月3
09:00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区环境整治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国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区环境整治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西侧、南中心河两侧。
2.2 工程规模: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核心区环境整治工程,位置位于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西侧、南中心河两侧,红线范围内实施面积约137500m2,主要有绿化、排水给水、照明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最高投标限价:5407171.70元。
2.3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 招标最高投标费率:2.00%,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0.8144万元。
2.6其它:本工程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转帐方式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高新区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交易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22年01月 0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10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和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时需提供交易响应人为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报建设单位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到岗,专监与总监不得同时缺岗。(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监理员:1名。(需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二、驻现场具体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和建设中心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按考核办法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2、按海行审发〔2020〕13 号, 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 500 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200 元;(值班表休息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1%违约金,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8%和10%之间的(即8%<核减率≤10%),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5%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10%服务费予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10%和20%之间的(即10%く核减率≤20%),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10%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20%服务费予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出20%的,除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10%对施工单位子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30%服务费子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市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审计核减原因追究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后列入黑名单,录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分中心”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得在海安市承揽工程业务。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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