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开热力“北热南送”道路开挖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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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开热力“北热南送”道路开挖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华开热力“北热南送”道路开挖恢复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 徐开综执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等多渠道统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3年华开热力“北热南送”道路开挖恢复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山路等16处道路。
2.1.2建设规模:荆山路、杨山路、尚礼路、年华巷、中央大道、站南路、玉湖路、明湖路、云湖路、和平路、和平路东延段、高新路辅道(和平路至徐工机械段)、徐工机械停车场段、高新路辅道(彭祖大道至望湖路)、穿越望湖路、高新路辅道(望湖路至南侧终点段)共16处道路恢复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7251141.33元
2.1.4工期要求:3
历天
2.1.5 其他: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开挖恢复工程、服务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华开热力“北热南送”道路开挖恢复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 徐开综执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等多渠道统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3年华开热力“北热南送”道路开挖恢复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山路等16处道路。
2.1.2建设规模:荆山路、杨山路、尚礼路、年华巷、中央大道、站南路、玉湖路、明湖路、云湖路、和平路、和平路东延段、高新路辅道(和平路至徐工机械段)、徐工机械停车场段、高新路辅道(彭祖大道至望湖路)、穿越望湖路、高新路辅道(望湖路至南侧终点段)共16处道路恢复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7251141.33元
2.1.4工期要求:3
2.1.5 其他: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开挖恢复工程、服务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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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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