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环烷基基础油10号第2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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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环烷基基础油10号第2批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无锡脂锂基基础油现有库存情况,拟采购400吨环烷基基础油10号(允许±5%溢短装)用于调和锂基基础油以保供生产用油,采购概算金额355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预计采购400吨环烷基基础油10号。
预计工作量:400吨。
预计金额:355万元。
2.3交货期: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30天内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供货能力不少于65吨/天)。
2.4交货地点: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结算方式:货到、票到次月底前办理付款,银行现汇结算50%,银行承兑结算50%。
2.8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1.2投标人须承诺具有供货组织方案,生产设施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供货能力不少于65吨/天)。(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1.3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1.4因技术准入限制,如中标供应商为公司没有通过公司技术准入的供应商,需对其产品进行后评价,其油样送检相关单位评定,待技术开发与大客户部审批准入后方可实施采购。
3.3.2 业绩要求: / 。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
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
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3.3.4.3在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其他要求: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不接受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01月23日至20
01月2
17时00分前(北京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环烷基基础油10号第2批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无锡脂锂基基础油现有库存情况,拟采购400吨环烷基基础油10号(允许±5%溢短装)用于调和锂基基础油以保供生产用油,采购概算金额355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预计采购400吨环烷基基础油10号。
预计工作量:400吨。
预计金额:355万元。
2.3交货期: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30天内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供货能力不少于65吨/天)。
2.4交货地点: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结算方式:货到、票到次月底前办理付款,银行现汇结算50%,银行承兑结算50%。
2.8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1.2投标人须承诺具有供货组织方案,生产设施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供货能力不少于65吨/天)。(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1.3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1.4因技术准入限制,如中标供应商为公司没有通过公司技术准入的供应商,需对其产品进行后评价,其油样送检相关单位评定,待技术开发与大客户部审批准入后方可实施采购。
3.3.2 业绩要求: / 。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3.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3.3.4.3在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其他要求:1)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不接受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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